《意见函》已下发给各俱乐部
河北足球网讯 12月23日,中国足协向各中超俱乐部下发了《关于修改中超联赛规程有关外籍球员报名条款的征求意见函》 。在《意见函》中足协提议,将中超球队的外援人数由“4+1”改为“3+1”。
足协在《意见函》中表示,近年中超联赛各俱乐部因持续引进高水平外籍球员而造成的高投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高水平的外籍球员给中超联赛带来了活力并在一定程度提高了中超联赛的观赏性,但也增加了俱乐部的财务负担,减少了国内球员的上场机会。
足协认为,为了引导职业联赛各俱乐部立足长远发展,中国足球协会将继续完善落实俱乐部准入关于俱乐部财务要求的同时,提议对《2017中超联赛规程》关于外籍球员上场人数的条款进行微调,具体调整为:即,将原每场比赛的11名首发上场及7名替补运动员中的外籍球员人数限制由“4+1”调整为“3+1”。
据了解,此次足协调整的只是上场人数,注册外籍球员人数不变,人次限制不变。也就是说,每个中超俱乐部仍然可以注册5名外援, 但是每场比赛的18人大名单,只能上报3+1个外援。
根据《中国足协关于2017赛季中超、中甲俱乐部球员转会注册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足协对中超外援的要求为:中超俱乐部在冬季转会窗口注册外援数量不得超过5名(其中来自非亚足联会员协会的球员不得超过4名)。在冬季、夏季2个转会窗口中,各中超俱乐部可注册外援数量累计不得超过7人。
简单地说,中超外援注册人数仍为4+1,两个转会期外援注册人数不超过7人,这两项政策不变。唯一变化的是,18人名单中的外援人数限制改为3+1,这与现阶段亚冠外援政策相吻合。这就意味着,如果开场3+1名外援全部登场,一旦场上的外援被换下,那么顶替他出场的一定是国内球员。此举意在增加国内球员的出场机会和时间。
目前,中国足协正向各中超俱乐部征求意见,要求各个俱乐部在本月29日前将反馈意见上报足协。如果大部分中超俱乐部同意修改外援政策,中超联赛将逐渐向亚冠外援政策接轨。
回执
对于有可能更改外援人数的问题,足协在今年中期注册工作会议时已经和各俱乐部打过招呼。目前,足协已经将《意见函》下发了给了各俱乐部,各俱乐部可通过填写回执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想法,足协也将会听取各俱乐部的意见。一旦通过,新的外援政策就将在2017赛季的中超联赛中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