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进一步规范完善新赛季职业联赛政策 勾画深化改革发展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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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协:进一步规范完善新赛季职业联赛政策 勾画深化改革发展蓝图

1837563435 12月22日,中国足协职业俱乐部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会议在武汉召开。为了全面推进职业足球改革与发展,在新时代开创我国足球发展新局面,中国足协对新赛季的职业联赛相应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与完善。

 U23政策稳定推行,年轻球员享受政策红利

在前不久结束的东亚杯上,韦世豪、邓涵文等球员的出色发挥和精彩表现受到了社会的关注与赞誉,2017赛季U23政策红利逐渐凸显。随着2017赛季U23政策的实施,本土年轻球员在联赛中得到了宝贵的锻炼机会,优秀的年轻球员不断涌现,凭借实力先后入选国家队集训名单。2018新赛季,U23政策将在原有基础上得到进一步完善,各支球队在首发名单中依旧会有1名U23运动员(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非港澳台)首发出场。整场比赛中U23运动员的实际累计上场人次不得少于本队外籍运动员实际累积上场人次,这意味着更多的年轻球员将迎来首“秀”。

与此同时,预备队联赛将成为俱乐部培养年轻球员的“主赛场”,U23政策得到进一步加码。新赛季预备队联赛规定,应有不少于5名U23球员同时上场(因红牌罚下造成的不足除外),同时规定每队同时上场的球员中最多能有一名外籍球员。此项规定将增加本土年轻球员在预备队联赛中的锻炼机会,进一步加快年轻球员成长速度。

“港、澳、台本土球员”酝酿“解禁”,外援人数得到调整

新赛季,中国足协针对俱乐部引进“港、澳、台本土球员”酝酿了优惠政策。此前的赛季中,“港、澳、台本土球员”由于受到国际足联会籍限制,存在转会难度。中国足协起草了新的港澳台球员政策方案,计划每个中超、中甲俱乐部可以同时注册、报名不超过1名(除守门员位置外)的“港、澳、台本土球员”。当然,为规避港澳台地区存在“归化球员”等户籍特殊情况,值得注意的是,“港、澳、台本土球员”特指首次注册足协为港、澳足总的球员;且该球员系港澳特区永久居民中的中国公民;首次注册足协为台足协的球员,需要求该球员户籍在台湾地区。目前,此调整方案仍在与国家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沟通确定,拟在恰当时机正式推出。

另一方面,中国足协将对职业联赛的外援人数进行调整。2018赛季,中超联赛的外籍运动员全年累计报名最多6人次,同时报名人数最多4人,上场人数为累计3人次。中甲联赛的外籍运动员全年累计报名最多4人次,同时报名人数最多3人,上场人数则由上赛季的累计3人次,减少为累计2人次。外援报名、上场人数的减少,意味着国内本土球员将承担起更多场上责任,为俱乐部成绩贡献更大力量,为各级联赛扛起大旗。

明确青训建设要求,推动俱乐部梯队建设

青训是中国足球发展的根基所在,加速青少年后备人才体系建设,夯实俱乐部人才培养基础,已成为社会共识。为加快俱乐部梯队建设,引导职业俱乐部拥有完善的青训体系,中国足协要求在2019年12月31日前,中超俱乐部应至少具备U191715三级梯队、中甲俱乐部应至少具备U1715两级梯队,中乙俱乐部应至少具备U15梯队。另外,为增加各俱乐部现有梯队人才锻炼机会,中国足协将在2018赛季,针对中超中甲俱乐部推出U19、U17精英联赛,针对中乙俱乐部推出U15精英联赛。其中,U19、U17精英联赛以分站循环赛的办法进行,全年各进行五个阶段的比赛,每个阶段各分为四个赛区,每赛区四队进行双循环比赛,每队全年共比赛30场。

与此同时,为保证青训工作质量和投入力度,中国足协要求各职业俱乐部要设置青训总监,各梯队青训教练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各俱乐部每年在青训方面的支出不应少于全年支出的15%。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应在俱乐部注册会员协会管辖范围内启用供俱乐部独立使用的训练基地,并对训练基地的使用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基地使用不能走形式,搞表面工作。

 完善俱乐部准入标准,严厉打击违规违纪行为

为提高职业联赛的管理水平,进一步与亚足联等标准接轨,中国足协已下发了新细化修订的俱乐部准入标准。从2018年开始,职业俱乐部的准入审核工作将调整至每年6至9月进行,在达到准入标准且获得相应的联赛准入资格后,根据联赛成绩方可获得参赛资格。中国足协将新成立专门的准入审查部,强化俱乐部各项准入标准审核,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球员转会过程中的培训补偿和联合机制补偿,确保实现“谁培养,谁受益”。

同时,中国足协将制定职业俱乐部财务监管办法,对于连续三年超过亏损额标准的俱乐部,不再授予准入资格,并落实俱乐部统一的财务账户,公开俱乐部财务状况,对于职业俱乐部存在的违规支付签字费、签阴阳合同、隐瞒俱乐部财务流转流程、通过其他非本俱乐部账户支付费用、违规发放现金、存在欠薪等行为,中国足协一经查实必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注册资格。

继续执行收取引援调节费,维护职业足球市场秩序

为继续抑制球员身价的溢价与虚高,减少俱乐部投入的无序竞争,抑制超高价引援和球员不规范转会行为,中国足协将在2018赛季继续“下重拳”,于2018年冬季转会窗口继续执行《关于2017年夏季注册转会期收取引援调节费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在2018年两次注册转会期内,引入外籍球员资金支出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人,引入国内球员资金支出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人的相关俱乐部,需等额缴纳引援调节费用,未超过限额的则无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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