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报记者贾蕾仕北京报道 上周,足协向体育总局递交了中国足协的机构改革方案,这是在2月份国务院发布《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后,中国足协依据方案中的各条进行了认真的研讨后作出的机构改革方案,在这套机构改革方案中,蔡振华将有可能因副部级行政干部身份卸任中国足球协会主席,新主席人选,目前的计划是从执委会19名副主席中产生;对足管中心张剑等四名中心主任和中层干部留任等安排也制定了详细的落实方案,并成立中国足协各职能委员会负责具体业务。足协的改革方案已经通过了总局的审批,正在报上级部门审核,预计将在今年年内贯彻执行。
改革源于总体改革方案
在国务院发布的《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明确写明“调整改革中国足球协会”,这是一项硬性的要求,中国足协早就开始对总体方案进行了研讨,多次召开执委会和职业联赛理事会等多方进行交流,对照方案中的具体条款,对中国足协机构进行改革设计。应该说中国足协机构改革的方案是符合社团组织性质的,最核心的中国足协与总局脱钩,能够深刻体现这一点。
总体方案中,首先就要求中国足协明确定位和职能,中国足球协会本质上还是一个社团法人,领导中国足球运动开展。其次是明确要求“调整组建中国足球协会”,在调整中国足协机构改革中,要按照“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原则调整组建中国足球协会,改变中国足球协会与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组织构架。国务院的改革方案明确强调“中国足球协会与体育总局脱钩”,而脱钩的标志就是体现在人事制度上,是否还是由总局管理人员兼管协会成为重要标杆。
新的机构改革方案中,面目全新的中国足球协会将不设行政级别,主席、副主席和执委都将由社会人士、各地足协代表、职业联赛组织代表、知名足球专业人士和专家代表等组成。具体人员组成还没有细化,但是脱钩的关键是“完善中国足球协会内部治理结构、权力运行程序和工作规则,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机制。”足协的机构改革方案得到总局认可的关键也在于,机构改革方案能够体现国务院改革总体方案的精神,至少在各个细节上是没有抵触的。
在足协上报的机构改革方案中,根据方案的要求主要内容有三项,分别是人事管理、内部机构设置、财务和薪酬管理等制度。
在足协机构改革方案中,特别强调了“拥有自主权”,独立于总局之外,足协上报的机构改革方案,虽然以国务院文件为指导思想,但还是有非常高的可操作性。
蔡振华有可能率先脱钩
在递交总局的足协机构改革方案中,最受人关注的就是现任中国足协主席蔡振华的去留,据来自总局的消息显示,总局副局长蔡振华有极大的可能性将率先脱钩,不再担任中国足协主席一职,国务院方案中明确“中国足球协会与国家体育总局脱钩”,蔡振华由于是副部级的总局副局长,如果离开的话会引起一系列工作上的调整,如果总局安排他继续承担副局长职务,则不适合担任中国足协主席。
蔡振华是在2014年1月21日在足代会上被选举为中国足协主席的,如果年内改革完成的话,他的任期为两年,在国务院发布改革方案后,蔡振华也曾针对自己的去留接受了采访,尽管他也设想过竞选足协主席,但是他同时表示:“是不是能够竞选得上,是不是得到大家信任,是不是能够胜任这个足球主席,来带领大家实现这个方案,我不知道。”他表示无论最终去留如何,“那就是革命就要革到自己,就像我最近这一年,无论到足协还是到原来的管理中,我已经说过,我们足球的改革,一定革到自己的身上,一定要做好这样的充分准备。”看来蔡振华本人也做好了两手准备。
一旦蔡振华离任,那么在主席选举上也有一个大致的方向,那就是将从现有的副主席和执委委员中选择。2014年1月的足协代表大会上,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十届中国足球协会执委会组成人选,其中顾问是年维泗和王健林,主席蔡振华,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张剑,副主席为王登峰、魏吉祥、于洪臣、林晓华、张吉龙、容志行,执委是王沈顺、孙永言、孙雯、李颍川、李毓毅、刘彤、刘树华、汪大昭、招少鸣、隋拥军、董利、辜建明。新的主席将从中产生。
因总局与足协脱钩,主席肯定不会由现任总局或是地方体育局在职人员担任,加上过去确定的需要一定行政级别等多方面因素,目前的副主席中能够符合主席条件的人选并不多,其中副主席中一些退休的人员将成为热门人选,一旦蔡振华卸任,其中李毓毅、张吉龙和容志行成为足协主席的热门人选。
这三名热门人选都已经退休,不在总局和地方体育局担任任何职务,由他们担任中国足协主席的话,至少在现阶段总局剥离足协时,会是一个很好的过渡时期,他们具有在体育行政部门工作的经验,又对足球有所了解,特别是在分离的“初始阶段”,能够很好地承上启下,实现顺利过渡,这也不失为一个解决方案。尽管这还有残余的行政意志,但是在改制的中国足协正常运转后,实现真正的民选才是中国足协改革是否彻底完成的标志。
人事改革方案初定
在足协内部人事改革方案也已经有了大致的框架,首先是所有现任总局行政官员如果选择到足协工作,都可保留选择事业编制,同时取消所有中层干部的处级行政职务,全部改为民间团体,如果将来回到总局系统、调动的话,会按照现有的级别来安排;其次是会根据民间团体的特性,适当延长退休年龄,工资待遇等都有相应的调整,退休年龄会放宽到65岁,足协今后出现阿维拉热和布拉特这样的高龄掌门人,都是有可能的。
据了解,张剑、魏吉祥、于洪臣和林晓华都会在新的足协内留任,并继续担任副主席并主导其中的委员会开展工作,尽管有传闻这四名足管中心副主任中,有个别副主任曾有过调回总局的想法,但是最终还是服从安排,留在未来新的足协中任职。
现在总局足管中心下设有职业联赛监管部、技术部、女子部、青少部、社会发展部、竞赛部、外事部、综合部、国管部等九个部门负责日常足协事务,在与总局脱钩后,将全部被取消,各部行政级别也会被取消,原来的处级干部都面临选择,是回到总局行政事业单位,还是继续在足协任职,在中国足协机构改革方案中各部门将会被各职能委员会取代。
在足协设计的改革机构架构图中,将成立22个委员会,其中包括技术委员会、竞赛委员会、青少年足球委员会、女子足球委员会、室内足球委员会、裁判委员会、纪律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新闻委员会、教练委员会、医学委员会、场地设施委员会、安保工作委员会等等专项委员会。
另外,这些委员会在性质上属于“议事机构”,需成立相关机构进行落实,足协计划成立12个部室开展工作,但是纪律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职责相近,无须分开常设机构,另外医学等委员会机构业务相对较少,因此22个委员会将由12个部室分工落实工作。
而据了解,为了让这些委员会能够运作正常,配备足够的人手,未来足协会加强自身建设,广纳贤才,吸收足球、体育管理、经济、法律、国际专业交流等领域优秀人才充实工作队伍,提高人员素质,这也是贯彻国务院总体改革方案的思路。
引人瞩目的是,在5月31日,中央出台文件,强调各社会团体需要成立党支部加强党的领导,在足协机构改革方案中已经有了成立党支部的设想,在今年2月份发布的《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就提到健全各级足球协会党的组织机构,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和人才政策,加强协会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日常管理。中国足球协会设立党委,由体育总局党组领导。足管中心现任党委书记是魏吉祥,不出意外,足协改组后还将由他担任书记。
另外在改革后的工资待遇上,为保持稳定,还是与原来的工资待遇基本持平,由于民间团体有不允许有经营的硬性规定,今后如何提高工资待遇,则要视其中的规定来完成。
改革目标实现民选
这份足协机构改革方案中,是朝着“在内部机构设置、工作计划制定、财务和薪酬管理、人事管理、国际专业交流等方面拥有自主权”来设计的,但是真正从社会团体性质来看,实现民选才是最终目标。对足协机构改革,足协内部也存在着一些忧虑,主要是总局虽然形式上分离,但是今后工作是否能够真正脱钩是个问题。
在中国足球协会成立后,一直听命于国家体委和上级领导,没有完善协会内部治理结构、权力运行程序和工作规则,也没有能够“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机制”。足协机构改革后,总局部门的干预程度是考量改革成功与失败的关键。
从足协本身来说,是“作为具有公益性和广泛代表性、专业性、权威性的全国足球运动领域的社团法人”,是要依靠自身规范、专业去解决足球领域存在的问题;如果还是有变相的干涉,那么无法突出中国足协的“代表性、专业性和权威性”,实际还是无法“克服行政化倾向”。
在原来足协的业务范畴中,总局事无巨细都插手其中,甚至连小到国字号助理教练和集训都被总局领导左右,这既不能按照足球规律来操作,更不能充分发挥足协的专业作用,更谈不上推动中国足协会员单位的工作。
在国务院《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中国足协会员应当体现地域覆盖性和行业广泛性。还需要担负本地区、本行业的会员组织建设、竞赛、培训、各类足球活动开展、宣传等职责,“逐步形成覆盖全国、组织完备、管理高效、协作有力、适应现代足球管理运营需要的协会管理体系”。但以往足协是在行政干预中,做了很多完成上级指令的工作,很多基础工作都未及展开,这成为阻碍中国足球发展的因素。国务院改革的目的也在于此。
按照计划,总局批复后,这份方案正在等待上级领导批复,实施的时间表定在今年年内。但是如果仍然存在总局“垂帘听政”,依旧干涉足协的内部工作,那么改革就失去了实际意义,这是足协机构改革最令人担心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