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破立结合
破立结合,以立促破。深化改革,要先立后破或以立促破,破立结合,防止前后脱节,形成政策真空;充分调动政策资源,为改革保驾护航。对于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要创新求变,特事特办,试点先行,逐步完善。深入研究和处理好改革过程中的政策过渡和衔接。
2、分步推进
统筹设计,分步推进。体制改革是系统工程,需要理清改革中各类政策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避免单兵突进。要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有秩序、有步骤持续推动。高度重视足球改革和中国足协改革在体育改革中“突破口”、“试验田”的定位和意义,以点带面,引领推进,最终实现中国足协改革与体育社会组织改革的衔接和统一。
3、脱钩与五个自主权
中国足协与体育总局脱钩。按照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原则,实现中国足协与体育总局脱钩,中国足协依法独立运行,在内部机构设置、工作计划制定、财务和薪酬管理、人事管理、国际专业交流等方面拥有自主权。
4、撤销足球中心
实现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由事业单位向社团常设办事机构(协会秘书处)的转变,改变中国足协与足球中心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组织架构。转变完成后,适时撤销足球中心并按规定核销相关事业编制。
5、社团法人
中国足协是具有公益性和广泛代表性、专业性、权威性的全国足球运动领域的社团法人,是管理足球项目普及与提高工作的全国性自律机构,是代表中国参加国际足球组织的唯一合法机构,是承担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社团组织,主要负责团结联系全国足球力量,推广足球运动,培养足球人才,制定行业标准,发展完善足球竞赛体系,建设管理国家足球队,代表国家参加各类国际足球赛事。体育总局不再具体参与足球业务工作。
6、人事
改革完善中国足协人事管理制度。足球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代表进入中国足协工作,免去事业单位职务;足球中心在编在岗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一次性选择去留;中国足协与现聘用人员所签合同继续履行。
中国足协具有用人自主权,自行确定内部机构设置,人员岗位设置、薪酬管理、绩效考核和用人制度方案。
7、财务
在明晰产权归属的基础上,相关国有资产可无偿提供给中国足协使用。与体育总局脱钩改革完成后,中国足协不再作为中央预算单位,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实行财务公开,上一年度财务报告与下一年度财务计划和预算须向协会会员大会报告、接受审议。由独立的审计机构负责对协会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审计结果接受会员大会及社会监督。
8、外事
与体育总局脱钩改革完成后,由外交部商体育总局研究办理授予中国足协出访来访外事审批权事宜,中国足协开展对外交流合作享有一定的自主权。
9、治理制度
完善《中国足球协会章程》。完善会员结构,优化地方足球协会的层级结构。优化执委会结构,减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代表,增加职业联赛组织代表,经济界或法律界的社会人士代表,为在地方足协任职的地方体育行政部门代表不再担任中国足协执委。健全专项委员会和中国足协内部管理机制。
10、党的领导
中国足协成立党委,由体育总局党组领导。中国足协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王浩明、汪涌)